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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4-16 编辑:dede58.com
⒍不同容量、不同性能的南都蓄电池不能互连使用,安装末端连接件 和导通电池系统前,应认真检查电池系统的总电压和正、负极,以保 证安装正确。 ⒎电池外壳,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清洗,不能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扑灭电池火灾,可用四氯化碳之类的灭火器具。 ⒏蓄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时, 电路开关应位于“断开”位置, 并保证连接正确:蓄电池的正极与充电器的正极连接,负极与负极连 接。 十、运输、储存 ⒈由于有的电池重量较重,必需注意运输工具的选用,严禁翻滚 和摔掷有包装箱的电池组。 ⒉搬运电池时不要触动极柱和安全阀。 ⒊蓄电池为带液荷电出厂,运输中应防止电池短路。 ⒋电池在安装前可在 0~35℃的环境下存放, 但存放不能超过六 个月, 超过六个月储存期的电池应充电维护, 存放地点应清洁、 通风、 干燥。 十一、使用与注意事项 ⒈蓄电池荷电出厂,从出厂到安装使用,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 度的损失,若时间较长,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。如果蓄电池 储存期不超过一年,在恒压 2.27V/只的条件下充电 5 天。如果蓄电 池储存期为 1~2 年,在恒压 2.33V/只条件下充电 5 天。 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,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
2.25~2.30V,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,则将会减少电池 容量或寿命。 ⒊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,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 2.20V, 如单体电压低于 2.20V,则需进行均衡充电。均衡充电的方法为:充 电电压 2.35V/只,充电时间 12 小时。 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,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。充电电压为 2.35~2.45V/只,最大电流不大于 0.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:先用 不大于上述最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, 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压 升到 2.35~2.45V 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 2.35~2.45V 恒压充电, 直到充电结束。 ⒌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: 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,其充足电的标志,可以在以下 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: ⑴充电时间 18~24 小时(非深放电时间可短) 。 ⑵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。 ⑶恒压 2.35~2.45V 充电的电压值,是环境温度为 25℃的规定 值。当环境温度高于 25℃时,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,防止造成过充 电。当环境温度低于 25℃时,充电电压应提高,以防止充电不足。 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 1℃每个单体增减 0.005V。 ⒍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, 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, 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。 ⒎电池使用时,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,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